发布:2020-12-25 11:21:01 关注:35106次
为实现新模式、高起点、特色化办学,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现面向全社会招聘部分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8届、2019届和2020届硕士毕业生;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硕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6.专职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计划招聘10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表1。
三、工资福利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工资福利待遇
1.采用合同聘任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学院现有水平;
3.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可参加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4.提供教师业务能力、专业前沿学习培训机会;
5.提供教师单身公寓。
(二)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工作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或晋城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核。
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邮箱(hkxyzszp@163.com),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硕士研究生”或者“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教师资格证。”
(1)《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应聘人员信息表》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5)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6)有教师资格证者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7)有职称证者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由筹备处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认定,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工作经历等信息。认定合格后,筹备处组成专家组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由转设筹备处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与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三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
五、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
联系人及电话:
梁老师0351-6990309(太原),段老师0356-3985336(晋城)
附件>>>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招聘岗位表.docx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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